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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實現“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王振峰/中國網/20171218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可能研究制定重大且影響深遠的房地產政策,相應的長效機制建設之法治保障,或是最大亮點,我國房地產市場將迎來新一輪周期,更加強調房地產市場的居住屬性。

 

    一年一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即將召開。明年經濟工作重點將圍繞那些方面展開,如何定調明年房地產調控,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改革開放40周年,無疑是十分特色且相當關鍵的一年。其實,12月8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已透露了很多信息:會議反復強調,高質量發展是我們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確定發展思路、制定經濟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根本要求;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是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要長期堅持。

    鑒于此次會議是黨的十九大之后首次的年度經濟工作會議,會議有可能側重提出做好明年乃至今后一段時期經濟工作的綱領性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中央對當前經濟發展趨勢的基本判斷,并提出中央決策的總體思路。

    去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有關房地產市場的一句話——“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在網上刷屏了!實際上,這只是中央涉及房地產一個比較具體的形象化說法,如何堅持這一房地產市場的總體定位,并加以落實,無疑是本次會議一大看點。

    8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聚焦經濟工作,初步釋放出明年房地產調控“怎么干?”信號,會議明確指出“要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長效機制建設,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由此得出一個前瞻預判:“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句話,將優化到房地產相關立法和具體的稅制政策及法規上,緊扣住“推動高質量發展”這一經濟發展核心思路,并作為深化供給性結構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的重要一環。

    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長效機制建設,意味著今后將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綜合運用金融、財稅、土地、投資、以及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中國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住房制度和長效機制,使房地產回歸住房屬性,減少金融屬性,防控“用來炒的”各種投資投機性風險。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已是中國最流行的一句話,深入民心,若變成現實,也許會“傷害”某些人利益,擋住一些人的“財路”;再者,這一住房政策要落實到地方尤其是基層,在有效操作及具體實踐上尚存在不少模糊地帶。另外,對合規投資者而言,如何理解“房住不炒”,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恢復市場運行規律,尤其對回歸居住屬性、正本固源的長效機制該如何期待等,也是認識模糊、拿捏不定。因此,加快房地產立法和相關稅制、法規政策的優化,已變得勢在必行!

    將房地產調控融入“房住不炒”定位,既要將調控法制化,更須加快改革,以創新的制度、法規和機制來支持調控,力求長效,避免短期行為。過去十多年來,以“雙限”為代表的限制房價、抑制房地產泡沫的短期性策略,盡管受到周期性因素影響,最終都導致新一輪房價的強烈反彈;特別是一些資金非法借道進入地產市場,利用加杠桿的資本非正常流動進行投機炒作、興風作浪,極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必須嚴加管控。

    房價問題,是目前關注度最高、影響面最廣的問題,也是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無法回避的重大改革問題;與之同時,房地產行業發展又兼具重要性、復雜性和敏感性,產業鏈條極長,利益關聯度又最寬泛,若解決不好容易激發各種矛盾,更考驗政府執政能力。因此,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時,更要靠優化房地產相關立法和稅制政策來形成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

    總之,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可能研究制定重大且影響深遠的房地產政策,相應的長效機制建設之法治保障,或是最大亮點,我國房地產市場將迎來新一輪周期,政策基調可能變得“穩中趨緊”,更加強調房地產市場的居住屬性。

    (作者系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閱讀: 14580 次     2017-12-18 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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